4月27日,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来了一位衣着朴素的男子,他并不是案件当事人,而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杜某某的弟弟。是来替哥哥杜某某还钱并做担保。

据介绍,李某某、普某某等4人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在执行到位49800元后,被执行人杜某某提出现在暂时没钱,希望能分期履行剩余的19200元。在执行法官耐心劝解之下,双方达成和解,并签订了和解协议。但约定的分期还款期限已过,李某某等一直未收到杜某某的还款,遂联系执行法官反映情况。执行法官立即与杜某某取得联系,杜某某一再找借口表示没钱,希望再给点时间。面对再次失信的杜某某,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,准备将其在核酸检测完之后便送往拘留所。直到看见拘留决定书的那一刻,杜某某才马上改变了态度,当场打电话急忙筹钱。

当杜某某打电话向其弟弟说明情况后,杜某某的弟弟告知执行法官称愿意替哥哥偿还欠款,但现在自己也困难,只能先交纳13000元,并为哥哥杜某某做担保,承诺于2021年7月26日前将剩余的6200元交至法院。

杜某某的弟弟向执行法官表示歉意,“我哥哥的做法很不对,我要替哥哥向您以及申请人道歉。”最终,杜某某的弟弟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将筹到的13000元交到了执行案款专户中。
来源: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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